来源:成都军大医院 日期:08-14 15:42 电话:170-8817-7113 点击在线咨询
湿疹的症状有哪些?湿疹可发生于任何部位,常见于面部、耳后、四肢屈侧、乳房、手部、阴囊等处,症状变化多端,但根据发病过程中皮损表现不同,可将湿疹分为急性和慢性,分述如下
湿疹的症状有哪些
急性湿疹----湿疹引起的皮肤损害表现多形性,自觉剧烈瘙痒,如继发感染,可出现脓包或浓痂。急性湿疹及时治疗很容易恢复,皮损可在2~3周后消退,但处理不得当常反复发作并可转为慢性湿疹。
慢性湿疹----常因急性湿疹反复发作而转为慢性湿疹,皮损严重,色素沉着,经年累月导致病情缠绵难以恢复。食用刺激性食物或冷热交替的环境,可使慢性湿疹突然发作,剧痒难耐。
湿疹的症状
持续瘙痒----患者常出现持续性瘙痒,随着病情进展瘙痒逐渐重,搔抓不能缓解,严重影响工作与生活。
丘疹和水疱----起初为水肿性红斑,以后会出现密集分布的粟粒大小的丘疹、丘疱疹或小水疱,基底潮红。
渗液和糜烂----由于瘙痒抓搔,将丘疹、丘疱疹或小水疱抓破,不断有浆液渗出。后出现糜烂、渗液、结痂,皮疹中央融合成片,周围散有境界不清的小丘疹,呈卫星状分布。
上一篇:引起湿疹的原因哪些
下一篇:湿疹带来的危害有哪些
地址: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142号(太升
南路和玉沙路交汇处)
电话:170-8817-7113